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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hen0523

[民生关注] 姜堰住建局强行霸占全体业主公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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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0 16: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盐城
这个确实他们违法,直接起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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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6-24 16:36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4-5-31 10: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
    姜堰EDU 发表于 2024-5-30 16:09
    这个确实他们违法,直接起诉他们

    不好意思 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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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5-31 11:5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支持楼主。这种非法现象好几个小区都有。天泽园二期将原有的地面停车位改建成电瓶车充电棚,停车位是所有业主共有,充电桩只收钱不交租金,侵占业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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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9-17 15: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4-5-31 12: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不见不散 发表于 2024-5-29 20:42
    现在城投还能出钱建,明年也许就没钱建了,有不花业主钱建的都是好事,将来没免费來建又要叫没地方停车充电 ...

    想什么呢?你以为是财政出钱给你建的啊?也是外面经营充电桩的公司来建的,他们不建,只要你愿意外面大把的充电桩经营公司可以来投资建,人家还给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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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5-31 14: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苏州
    看把你能的,能和住建局弄出个啥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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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5-31 15: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息息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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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5-31 22: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edifier 发表于 2024-5-31 10:41
    不好意思 不会受理的

    真正是想要为业主公共收益着想的,完全是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去法院起诉的,南京已有案例:
    【以案普法】124万元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法院判了!小区里的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金等收益,究竟该归谁?最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的终审结果,判决某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返还10年的公共收益,总共124万多元。
    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庭法官 刘凡:《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依靠业主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向业主返还。所以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依法酌定,所得收益的30%为其合理成本,剩余部分就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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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6-3 14: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为进一步解决小区内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消除飞线充电和上楼充电等安全隐患,结合本小区大多数居民要求,根据区政府会议的统一部署,久源尚郡充电车棚建设工作由住建局牵头,城投公司出资,罗塘街道负责建设,所有充电棚经住建、城投公司、设计、街道等派人参与共同确认后实施。这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还请居民朋友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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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5-6-24 16:36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24-6-4 09: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
    这个回复上来看  还是他们说了算 想怎么建想建哪里 ,跟业主们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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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11: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罗塘街道 发表于 2024-6-3 14:13
    网友,您好!为进一步解决小区内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消除飞线充电和上楼充电等安全隐患,结合本小 ...

    跟你罗塘街道有毛关系?要你回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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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6-1 20:40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4-6-4 11: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镇江
    哪里搞得过啊,这问题问了没啥意思,官说官有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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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6-4 13: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泰州
    罗塘街道 发表于 2024-6-3 14:13
    网友,您好!为进一步解决小区内电动车停车难、充电难的问题,消除飞线充电和上楼充电等安全隐患,结合本小 ...

    小区公共部分,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您街道一句话惠民利民工程,无形中就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益。。。。好意思吗?要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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