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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5 08: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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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泰州
1小区的公共用房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没有经过业委会、全体业主同意、没有进行任何公示、竞标擅自私下签协议将社区用房以低廉价格租给第三方盈利性用房!私自改变社区房使用性质!2社区有维护社区公共用房合法权益的权力,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将其出租、出卖或收缴,转让抵押或挪作他用,不得用于经营,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对社区用房都有严格规定!如因工作需要确需改变用途的,需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请地区人民政府部门批准!请相关部门给个交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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