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评评理,作为一位普通的业主,我这样的诉求过分吗? 1.东兴家园房产公司收取物业费的同时是不是应该应该公开收费期间物业收费标准,物业人员名单(多年来连门卫都没有),及相关服务项目和收支明细,比如自来水加压费(每吨加收1元),电梯运行费检测费,公共电费,人员工资使用明细。(房产公司售房期间是不是也要平摊相关费用) 2.东兴家园房产开发公司以缴纳物业费为由不给业主办理电梯门禁卡是否合法 3.东兴家园房产开发公司以不开具正式购房发票为要挟,强行扣缴全额物业费是否合理。 4. 因使用临时电,导致业主交了6年的高价电费,需不需要适当补偿? 5. 因临时用电频繁跳闸,导致业主家电损坏,需不需要适当赔偿? 6. 2023年9月, 因小区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导致河水倒灌车库进水50厘米深,淹了好几天,业主的财产损失应不应该适当赔偿? 7. 白米东兴家园房产公司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业主的违约金全部是按天计算,最高达房产的10%,而房产公司的违约金,故意不做期限规定,导致开发商违约一天,与违约2000多天赔偿的违约金竟然相同,只有房价的万分之五。40多万的房子房产公司因延迟竣工验收违约近6年只赔偿不到200块,这样结帐合理吗? 8. 因开具正式发票时面积缩水(一直隐瞒业主到现在),当初房产预缴款多收的部分,近8年没有任何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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