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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人民政府、
姜堰区住建局、
姜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姜堰区罗塘街道办
我们是姜堰宾馆北侧小户型拆迁户,2021年10月我们所居住房屋被征收部门征收。2025年7月征收部门在被征收地段附近朗润园小区分别建成五幢高层楼房和七幢高档电梯洋房,并拟对上述拆迁户进行安置。
根据姜堰区政府网站公示,朗润园前排五幢普通高层楼房的备案均价为14059元/平米,七幢高档电梯洋房备案均价为15670元/平米。两者之间相差1600元/平米。另据了解,七幢高档洋房的最高得房率达87%,而五幢普通高层楼房的得房率只有76%,两者得房率又相差11%。2025年7月姜堰区住建局,罗塘街道办,自然资源规划局联合制订《姜堰宾馆北侧ABCD段国有土地上房屋产权调换选房办法》要求我们这些40~70平米小户型被征收房屋调换朗润园前排普通高层楼房。
本人认为,大家既然都是姜堰宾馆北侧同一地段被征收房屋,且评估补偿价格都一样,按理说都应置换相同价格和档次的房屋。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我们这些小户型拆迁户只能安置在朗润园前排高层楼房,那么也应当对我们这些高层安置户进行价格上退差,以确保小户型拆迁户在安置过程中公平公正。
鉴于上述观点本人请求姜堰区人民政府,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姜堰区住建局以及姜堰区罗塘街道办从实际出发,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对于安置在前排普通高层的安置户,在结算时除了按照每户认定面积给予不低于1600元/平米的退差外,还应该在保护价以及超出保护价部分与高档电梯洋房在价格上保持差距。
另外,像我们这些小户型拆迁户,不少家庭经济状况不太理想,不是低收入群体就是老弱病残,每天省吃俭用,靠着二千多块钱的退休金惶惶度日。压根儿掏不出几十万元来购买超出面积房屋。拆迁前,我们住房虽然不宽松,但并不影响正常生活。如今征收部门不切实际要求我们置换更大面积的房屋,甚至有的新增房屋面积大于征收认定面积,这将迫使人到老年的我们还要再背上几十年房贷,这实在是不堪重负,强人所难!
尊敬的领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在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要确保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条件不降低。本人认为,对于我们这些低收入退休群体要客观对待,不应该搞强买强卖,对于没有购房能力的可以采取租售同权或分期付款形式,让我们拆有所居,老有所依,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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