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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6日,姜堰城管局王某带队去拆了我家的阳光房(价值约20万元左右),同时公示拆违的有多户人家,城管局各位领导应该能查看到当时的文件。拆就拆了吧,只要城管局执法公正,咱就一守法公民,我们也就认了。2026元旦回家(嘉中名苑)一看,当时公示多家拆违的,结果只拆了我一家,其余家完好无损!!!这个情况,恳请城管局各位领导派人去现场核实一下,我说句句属实。很显然,王某的行为就是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虚假执法。王某的这个行为,明显的在欺负老百姓,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如儿戏!!!各位领导去现场看看,如果说影响市容,那些把阳光房搭建得突出在了外面,是不是更加影响市容????王某执法时车就停在那间突出来的阳光房门口,他本人就坐在车上,城管局当时有一批人都在那里。当时,王某说,这一户马上也要拆了,流程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可这次回去看见的依然是原来的样子,纹丝未动!!!区委巡察组陈进组长在城管局巡察时特别强调要:维护群众利益,城管局局长在讲话中也特别强调:深挖根源、精准整改,一户一策。可王某在执法时却大相径庭,置群众利益于不顾,霸王执法、诱骗执法,就在来执法的前一天,他跟我们约好,说是到现场商量一下如何整改,可第二天一大早他已经安排好大批人马及机械,没有任何商量,直接强拆!!!我就一平民老百姓,毫无办法可言,只能默默流泪、心在滴血!!!法治社会,执法者是否可以如此的恣意妄为、执法不公、违法违规、知法犯法、玩忽职守。故:恳请,严惩违法违规、执法不公人员,还我公道。如果,不能公正执法,肯请赔偿我的财产损失,并同意可以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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