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便捷登录,只需一步

关闭广告 广告
房地产广告
关闭广告 广告
房地产广告
查看: 7798|回复: 71

[民生关注] 发表言论自由

 火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09: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26日,姜堰城管局王某带队去拆了我家的阳光房(价值约20万元左右),同时公示拆违的有多户人家,城管局各位领导应该能查看到当时的文件。拆就拆了吧,只要城管局执法公正,咱就一守法公民,我们也就认了。2026元旦回家(嘉中名苑)一看,当时公示多家拆违的,结果只拆了我一家,其余家完好无损!!!这个情况,恳请城管局各位领导派人去现场核实一下,我说句句属实。很显然,王某的行为就是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虚假执法。王某的这个行为,明显的在欺负老百姓,视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如儿戏!!!各位领导去现场看看,如果说影响市容,那些把阳光房搭建得突出在了外面,是不是更加影响市容????王某执法时车就停在那间突出来的阳光房门口,他本人就坐在车上,城管局当时有一批人都在那里。当时,王某说,这一户马上也要拆了,流程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可这次回去看见的依然是原来的样子,纹丝未动!!!区委巡察组陈进组长在城管局巡察时特别强调要:维护群众利益,城管局局长在讲话中也特别强调:深挖根源、精准整改,一户一策。可王某在执法时却大相径庭,置群众利益于不顾,霸王执法、诱骗执法,就在来执法的前一天,他跟我们约好,说是到现场商量一下如何整改,可第二天一大早他已经安排好大批人马及机械,没有任何商量,直接强拆!!!我就一平民老百姓,毫无办法可言,只能默默流泪、心在滴血!!!法治社会,执法者是否可以如此的恣意妄为、执法不公、违法违规、知法犯法、玩忽职守。故:恳请,严惩违法违规、执法不公人员,还我公道。如果,不能公正执法,肯请赔偿我的财产损失,并同意可以恢复原样。
1e387ba88f40072fc860979bca233021.jpg
7c62d22da4fb8fa122a4d87d2d489301.jpg
302e916edae25f61559527c3f565c67d.jpg
84934070cc56cb36a9c11fe03a23672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6-1-23 15: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计划期望的 发表于 2026-1-23 14:57
有的虽属违建但据我们众目所见也是实际问题,小区化粪池堵塞漫溢等,掏出来纸尿裤等不易稀释物品,这种非 ...

赞成你的说法   楼上除了没扔过人,哪样东西不直接扔下来。。。。
回复 2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6 08: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仰望星际 发表于 2026-1-23 14:39
你这个拆了不冤,都把外空间占了,楼主图片那个我觉得拆不拆无所谓,没有突出到外面,如果深究,连上面防 ...

拆了可以说不冤,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城管执法不公。楼主的诉求就是要城管给个公道而已。城管也真是的,你为啥做不到公正执法呢?有何隐情?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6-1-23 15: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计划期望的 发表于 2026-1-23 14:59
只能充分说明你占地太大不止20平方米,而且毁坏消防设备,举报无过。

哪只眼睛看见损坏消防物了???损人不利己的事 少干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4:39: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黄色潜水艇 发表于 2026-1-23 10:40
之前一个帖子里看到的,市场价怎么算不知道,但面积不小

你这个拆了不冤,都把外空间占了,楼主图片那个我觉得拆不拆无所谓,没有突出到外面,如果深究,连上面防盗窗都算违建了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3:5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尾一杰 发表于 2026-1-23 13:39
唉,城管也有点冤,很显然你们是被这种恶意举报牵着鼻子走了,被小人利用了。好了,你拆就拆吧,又不能公正 ...

小区违建被业主举报到你嘴里成恶意举报?拆的有错?错的是没有一视同仁全部拆了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0: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apchy 发表于 2026-1-23 10:07
你是多大的阳光房价值20万?正常情况阳光房的市场价是2000元左右一平方。

入口两边的阳光房面积不小,老讲究了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6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7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6-1-23 10: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多大的阳光房价值20万?正常情况阳光房的市场价是2000元左右一平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6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7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6-1-23 10: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黄色潜水艇 发表于 2026-1-23 10:25
    入口两边的阳光房面积不小,老讲究了

    再讲究,你算一下20万的阳光房是多大面积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0: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apchy 发表于 2026-1-23 10:29
    再讲究,你算一下20万的阳光房是多大面积啊。

    之前一个帖子里看到的,市场价怎么算不知道,但面积不小
    152913cg7e47ik745udrc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6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7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6-1-23 11: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黄色潜水艇 发表于 2026-1-23 10:40
    之前一个帖子里看到的,市场价怎么算不知道,但面积不小

    这个面积最多也就20平方,怎么会价值20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1:39:06 | 显示全部楼层
    apchy 发表于 2026-1-23 11:21
    这个面积最多也就20平方,怎么会价值20万?

    里面装修了吧,多少会说的夸张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1:45: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7.8W还是值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1:5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Maggie123456发表于2026-1-23 09:09
    2025年7月26日,姜堰城管局王某带队去拆了我家的阳光房(价值约20万元左右),同时公示拆违的有多户人家, ...

    拉横幅,到区政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16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71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26-1-23 12: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黄色潜水艇 发表于 2026-1-23 11:39
    里面装修了吧,多少会说的夸张点

    是太夸张了,这么大的地方即使里面装修最多5W。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3: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监察委呢?效能办都哪去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3: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城管也有点冤,很显然你们是被这种恶意举报牵着鼻子走了,被小人利用了。好了,你拆就拆吧,又不能公正执法,又瞻前顾后,到底收了人家多少啊?哪个领导在背后打招呼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4:27: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apchy 发表于 2026-1-23 11:21
    这个面积最多也就20平方,怎么会价值20万?

    20万差不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6-1-23 14:28: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尾一杰 发表于 2026-1-23 13:39
    唉,城管也有点冤,很显然你们是被这种恶意举报牵着鼻子走了,被小人利用了。好了,你拆就拆吧,又不能公正 ...

    一点不冤,谁让他们不能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视同仁的,活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姜堰三水网 | 苏ICP备19026746号-1|苏公网安备32120402000103号 |

    Powered by 泰州三水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