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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星际 发表于 2026-4-2 12:03 你再起诉,人家马上连法人代表都不干了,看你咋办
留恋溱湖 发表于 2026-4-2 12:11 可以把法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
仰望星际 发表于 2026-4-2 14:07 人家找个看门大爷当法人,你咋办
留恋溱湖 发表于 2026-4-2 16:47 你能想到法院更能想到,法院立案本身拖延时间,执行应该不会再包庇了
留恋溱湖 发表于 2026-4-2 10:29 你不要混淆视听,这个和股票不同,按章按合同执行即可,欠钱不还的反而骂骂咧咧的,这就是姜堰发改委招商 ...
快来看花儿开啦 发表于 2026-4-2 20:20 你发了这么多帖子,把合同发上来看看什么情况下给你租金
一名群众 发表于 2026-3-12 12:51 按照vxzn网友的说法。人家早就做好了这方面的准备。 就算打赢官司,也执行不了钱。
vxzn 发表于 2026-4-3 10:16 跟业主签协议的公司法人就不是他。
仰望星际 发表于 2026-4-3 13:41 那是不是意味着楼主要钱要错对象了
快来看花儿开啦 发表于 2026-4-3 14:44 那你去法院告他啊,你在网站发了这么多帖子你看他鸟你了吗?有哪个部门鸟你了吗? ...
留恋溱湖 发表于 2026-4-3 14:50 万家福已经败诉,想发就发
vxzn 发表于 2026-4-3 14:35 都知道背后大老板是他,但是皮包公司的法人绝不会是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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