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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6-1 17: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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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关心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问题,经了解,现将申请条件及流程告知如下:
(一)在城区实际居住并取得区城镇户籍3年及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且人均月收入低于4350元(含)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申请时在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城区无住房;持有全日制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从毕业的次月起算未满5年。
(三)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时在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城区无住房;未享受过城区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通过网上系统提交相关材料,经街道审核、区住建局审批。具体申请事宜请咨询所在社区,各社区有专人负责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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