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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踏实做实体、老老实实做生意的经营者,心里都有一个难解的疙瘩:我们常年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各项税费一分不少,全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可到头来,辛苦发货、垫资服务换来的应收货款,却因为合作公司破产倒闭,直接变成无法追回的坏账,所有损失全部由自己承担,让人不禁想问:我们交的税,到底换来了什么保障?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本应维护公平营商环境、健全法治秩序,保护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在现实市场环境中,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十分突出。很多负债企业一旦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便随之悬空,法定代表人几乎无需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大企业脱身免责,上游供货商辛苦换来的货款直接打水漂,所有经营风险全部转嫁到守信经营的中小企业身上。有限责任制闭环了。不是应该有多大能力做多大事么?你注册资金100万,董事长非要做1000万的事,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就没责任了?只负责100万的债务?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税务层面的不公。企业只要开具发票、确认营收,就必须按时足额缴税,不会因为账款未到账、后续变成坏账而减免。相当于我们为一笔根本没收到、最终彻底亏损的“虚拟收入”如实交税,垫了本钱、亏了利润、贴了税费,全程单方面承担所有损失。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人兜底一切风险,恶意负债、破产逃债的企业不用履约担责。长期下来,不仅打击了实体经营的积极性,更让踏实干事的人心寒。我们不求绝对零风险,只盼制度真正公平,让依法纳税的经营者,能得到最基本的债权保障与权益兜底。
已经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了!老赖把啥都闭环了!自身没有任何财产信息!这种情况为什么就不能等额量刑呢!最终我知道只是走个过场,就是心里不痛快!就想说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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