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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居民,陈达喜。今天公开曝光一桩长达六年、极度不公的南绕城高架拆迁补偿冤案。
同一片拆迁片区,无证、无土地缴费、无审批的房屋全部按国有合法经营性标准高价赔付。
唯独我家手续齐全、审批完整、历史合法建成的经营性用房,被政府单方面定性为非营业用房,按八百元一平的违建重置价补偿。
六年维权、多次沟通、反复诉求,问题至今悬而未决。
一、我的房子,不是违建,是90年代政府批复的历史合法建筑
我的房产溯源全部有据可查:
1994年,我个人投入财力人力,盘活国道旁荒滩荒地。
1997年,政府正式批复允许建设浴室及配套经营性营业用房。
1998年,持有正式建房批文、企业改制正式批复文件。
整片果林厂300余户居民,全部因当年历史政策、企业改制原因,统一没有分户房产证,属于政府遗留问题,不是私人违建、不是手续缺失。
我持有:
✅ 政府建房批文
✅ 企业改制文件
✅ 土地使用合同
✅ 历年土地缴费票据
所有建设、用地、缴费全部经过政府审批、全部有据可查。
二、2020年高架施工,房屋被震损,彻底丧失经营条件
2020年南绕城高架施工,高架桥底距离我的房屋仅1.73米。
长期重型机械震动、打桩震动,直接导致:
墙体大面积开裂
天花板变形下坠
室内设施损毁
房屋结构受损
原本长期出租、稳定经营的经营性用房,彻底无法经营、无法出租、彻底闲置六年,直接经济损失巨大。
三、最荒唐的拆迁双标:无证全赔,手续最全的我被压低补偿
2021年片区正式启动征收拆迁,出现整片片区最离谱、最不公平的差异化执法:
同一片区、同一项目、同一征收部门:
果林厂三百多户无手续、无土地证、无批文的自建房——全部按国有合法建筑标准正常赔付。
整片片区所有手续不全、缺批文、缺缴费、无证建筑全部正常合法补偿。
唯独手续最全、批文最多、缴费齐全、合法建设的我家房屋:
被强行定性:非住宅、非营业用房
补偿标准:仅800元/㎡违建重置价
整片拆迁区,所有无证获益,唯独合规吃亏。
四、六年维权,政府口径反复变更,始终不依法解决
从2021年至今整整六年,我无数次对接街道、征收部门、住建、自然资源部门:
一开始:说我手续不全,不给商用补偿
后来:改口可以酌情补偿
再后来:改口按工业用地补偿
最后:彻底无答复、无进展、无结论
我的房屋被施工震毁、长期闲置、损失惨重,却遭遇选择性执法、区别对待、双重标准。
五、我提出三个质问,求公开、求公正、求答复
第一问:同一片拆迁范围,为何实行两套补偿标准?
无证、缺批、缺土地手续全部合法赔付,手续最全的合法建筑被按违建打压?
第二问:政府加盖公章的批文、改制文件、缴费票据,为何政府自己不认?
所有手续都是当年政府审批、政府盖章、政府收费,如今拆迁全部单方面作废?
第三问:老百姓基于政府信任、政府批复、政府缴费取得的合法权益,为何无人保障?
信赖政府、服从规划、依规建设、依法缴费,最后反而成为片区唯一被压低补偿、被区别对待的受害者?
六、依法依规,我的房子理应足额、公平、经营性补偿
国家拆迁条例、国务院指导政策、最高法判例全部明确:
因历史政府原因、片区统一遗留问题造成的证照不全,不归责于百姓。
有政府审批、有缴费凭证、有历史建设依据,必须实事求是认定合法属性,禁止按违建压低补偿。
我的房屋:
✅ 政府批复建设
✅ 有偿使用土地
✅ 长期合法经营
✅ 因工程施工受损停业
完全符合经营性用房全额补偿条件,包含房屋价值、土地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房屋损毁损失。
如今却遭遇最不公平的选择性补偿、差异化打压。
七年积案,只求一句公平!
六年维权,心力交瘁。
不求特殊照顾,只求同一政策、同一标准、公平对待、依法补偿。
恳请泰州市、姜堰区相关部门重新核查我的全部原始审批资料,撤销错误定性,取消差异化对待,依法重新评估、依法足额补偿,了结多年积案,还普通百姓一个公道!
公道自在人心,违法行政不能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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