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2-9-27 11: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
被罚的心情能够理解,冲动发帖也无可厚非,但是希望你冷静下来用成年人的思维好好考虑一下,你的意思是不知者无罪,若是有罪则执法部分必须得提供违法者知晓该法律法规的证据?你觉得现实吗?上面举例杀人确实不合适,那要是我说我不知道骑车要戴头盔,我不知道禁区不可燃放爆竹,我知道不能乱停车,是不是执法人员还得提供一整套供应链的证据来证明我知道?那这个执法成本也太大了吧?
更何况,电动车宣传上牌在前几年可是沸沸扬扬姜堰人尽皆知的事儿,各种官方非官方的通知公告都是有的,网上都是能查到的,官方已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总不能一个个打电话再录音保留证据证明告知每一个人了吧? |
|